中國大陸工資工時,你必須知道的12個常識
工資即勞動報酬,對勞動者來說,工資是辛苦工作的勞動所得,是大部分人群主要收入來源和基本生存保障,其重要性可見一斑。而對於企業來說,工資也承擔著吸引人才、激勵員工等重要作用。因此,根據勞動者的不同工時制度依法合理製作工資體系、支付勞動者
工資是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必修課,也是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減少勞動爭議的基本要求。
1.發放工資的各項硬性規定
答: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用人單位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應當按時將工資劃入勞動者本人帳戶。
用人單位直接發放工資的,應當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並辦理簽收手續。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委託親屬或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應當書面記載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專案、時間、本人姓名等,並按有關規定保存備查。單位不管以何種形式發放工資,都應當向勞動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資清單。
用人單位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支付工資的具體日期,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如遇法定休假節日或休息日,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的,不得推遲支付工資;直接發放工資的,應提前支付工資。
對實行年薪制或按考核週期兌現工資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每月按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預付工資,年終或考核週期期滿時結算。
2.工資性收入的定義
答:工資性收入即工資總額,由六個部分組成,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其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①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②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有關規定頒發的發明創造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以及支付給運動員、教練員的獎金;有關勞動保險和職工福利方面的各項費用;有關離休、退休、退職人員待遇的各項支出;勞動保護的各項支出;稿費、講課費及其他專門工作報酬;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調動工作的旅費和安家費;對自帶工具、牲畜來企業工作職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補償費用;實行租賃經營單位的承租人的風險性補償收入;對購買本企業股票和債券的職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紅)和利息;勞動合同制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時由企業支付的醫療補助費、生活補助費等;因錄用臨時工而在工資以外向提供勞動力單位支付的手續費或管理費;支付給家庭工人的加工費和按加工訂貨辦法支付給承包單位的發包費用;支付給參加企業勞動的在校學生的補貼;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補貼。
3.員工工作未足月的工資計算方法:
答:日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8小時
(注:21.75為月計薪天數)
4.假期工資計算基數的確定:
答:勞動者在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假期工資。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定。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超時、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計算
答: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二)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三)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6.計件工資制加班工資的計算
答: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根據前條的原則相應調整計件單價。
7.企業停工、停產期的工資支付規定
答:用人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當按約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8.大陸現有工時制度的介紹
答:大陸現有三種工時制度。
標準工時制:是指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綜合計算工時制:是指企業因工情況特殊或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需要安排職工連續作業,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採用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作制:是指企業因工作情況特殊,需要安排職工機動作業,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採用不確定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
9.企業如何申請特殊工時制度
答: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當向企業工商登記註冊地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但企業實行以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包括同時申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當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申請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應當填寫《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申請表》並遞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影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影本;
(二)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對員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計畫;
對確有必要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申請單位提供與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相關的職工名冊、考勤記錄等其他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決定,並書面批復申請單位。因情況特殊需延長審查期限的,經本部門主管領導批准,可延長10個工作日。
10.綜合工時制加班工資的計算
答: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勞動者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應當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11.不定時工時制下加班工資的計算
答: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用人單位,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
12.企業拖欠工資的法律責任
答: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結語:細節決定成敗。實踐中,許多勞動者與企業在勞動關係存續期親密無間和和美美,但是在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因各種瑣碎的原因發生爭議,不歡而散。即使在這爭議中企業並不承擔主要責任,相關事務的處理仍然要耗費不少人力、物力。其實,只要在管理過程中在注意合法同時,在細節上多一點人性化,就可以避免不少爭議的發生,並通過離職員工的宣傳在同類企業獲得好口碑,更能給在職員工提供對企業的認同感,可謂一舉多得。
文章來源:飛騰雲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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