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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安全有保障!1人公司也要投保職災險

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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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騰雙週報_勞工安全有保障!1人公司也要投保職災險
隨著「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1年5月1日正式生效,我國職業災害保險制度得以全面升級。這項法案整合了勞工保險條例中的職業災害保險部分以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的相關條文。新法案不僅擴大了保險納保的範圍,也提供了多元的加保途徑,以確保工作者們享有更全面的工作安全保障。此外,法案提高了保險給付水準,加強對職業災害勞工及其家屬的生活保障,同時也有助於雇主有效分擔職業災害的補償責任。

勞動部強調,根據新法的第6條規定,已完成登記、並設有稅籍等事業單位,即便是僱用人數只有4人以下的微型企業,也都應該成立投保單位,為員工辦理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然而,該部門特別指出,屬於登記微型企業的僱主或員工個人,並不適用於第10條規定的簡易加保方式。相反,這些單位應依照成立投保單位的規定進行加保,以確保員工的職業災害保險權益得以實現。

勞動部呼籲登記有案的企業,必須按照法定方式為其員工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從而保障雇主與勞工的雙方權益。這樣,當員工遭遇職業傷病事故時,便能夠獲得完善的災害給付權益,同時也能夠分攤雇主在職業災害補償上的責任,維護企業的穩定經營。對於未成立投保單位卻未為員工加保的情況,不僅將受到罰款處罰,還可能需要返還已獲得的保險給付。

在特別關注的營造工程領域,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必要性尤為重要。由於這個領域存在著高風險的職業災害,像是墜落、滾落等事故屢有發生。為此,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再次呼籲承包各項營造工程的企業,在員工入職的當天就要確保其參加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以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這一舉措不僅能夠保障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安全,也能夠避免企業遭受相關的法律處罰。

此外,對於未完成登記的自然人而言,根據《災保法》第10條的相關規定,他們可以通過雇主或本人的簡易方式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在今年6月底之前,已有2萬9768家單位和5萬2700人通過特別加保制度參與了職業保險。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新法案的規定,依法核發聘僱許可的雇主,也將被視為強制投保對象,這也將有助於更廣泛地保護勞工在職業災害方面的權益。

文章來源:飛騰雲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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