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文章

傻傻分不清楚!勞工保險迷思解析,你真的了解嗎?
台灣的勞工們總是聚焦在「勞保」和「勞退」這兩筆退休金上,卻忽略了另外兩大重要保障:「就保」和「職保」。許多人對於這些保險的區別和受益項目感到困惑。現在,我們將揭開這些迷思,為你一一解析,讓你對於勞工保險有更清楚的認識…

疫後大解困!政府力挺旅宿業,解決缺工危機
勞動部呼籲所有旅宿業相關業者,如有求才需求,應向觀光局或觀光局所指定的公協會提出職缺需求。同時,業者也可登錄台灣就業通網站或各地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登錄求才職缺,以便發展署能夠提供專業媒合服務。這樣的舉措將促進失業勞工投身於房務清潔工作,為旅宿業提供更多合適的人才…

勞動部嚴正聲明:職場性騷擾零容忍,雇主必須負起責任
勞動部強調,職場性騷擾的防治以及職場不法侵害危害的預防,關係到勞工能否擁有一個安全、安心的工作環境。無論是勞工還是雇主,每個人都必須對此事非常重視。勞動部再次呼籲雇主,要「預防、預防、再預防」,切實履行有效防治的責任。這是確保職場安全的重要步驟,也是對勞工權益的負責任承諾…

112年端午連假,補班放假一次搞懂!
端午節連續假期即將來臨,讓大家期待已久。今年,企業透過彈性調整放假措施(6/17補班、6/23彈性放假),有一個令人羨慕的4天連續假期(6/22~6/25)可以好好休息。當然放假前補班的相關規定也要注意,一次搞懂端午節連假補班注意事項…

職災勞工自請離職後,是否仍能請求原領工資補償?
「契約終止後,職災勞工得否請求原領工資補償」,勞基法第61條第2項規定:「受領補償之權利,不因勞工之離職而受影響,且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及保護勞工生存權之立場出發,肯定說固有見地。然而,若採肯定說,不啻使雇主負擔無窮無盡之原領工資補償責任;於契約未終止前,雇主雖需給付原領工資補償(或工資差額補償),但能透過復工評估確認勞工之工作能力,進而指派勞工進行輕便職務,受領勞務給付;契約終止後,雇主同需給付全額原領工資補償,卻無法受領任何勞務給付,不符事理之平,甚至恐有鼓勵勞工自請離職領取「職災俸」之虞,可見「肯定說」誠有疑義